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38号),更好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化国际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提供有利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8年,新增国际、全国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2个,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制修订国家标准200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项,新增长沙市地方标准20项,标准化创新能力和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机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新能源等技术领域,推动技术研发、产业推广与标准研制深度融合。在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机器人等领域,研制一批关键技术标准,提升关键领域和产品保障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等引领、支撑作用,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重要产出之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1.筑牢产业发展基础。深入开展标准助力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重点产业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研究制定工程机械、先进储能材料、显示器功能器件等优势产业领域技术标准。围绕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构建优势产业标准体系,促进全产业链协同,提升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功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标准。以完善扩大内需标准体系为目标,推进商贸物流、智能物流、绿色包装、生鲜电商平台等产业标准建设。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以标准赋能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政府物流口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标准研制。聚焦现代物流、信息消费、会展等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康养等业态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工作
1.优化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探索工程机械等龙头行业产品全生命“碳周期”足迹。支持我市相关机构和重点企业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我市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重点企业申报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支持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工业绿色低碳标准等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围绕地方生态环境、水资源、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实施。积极参与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鼓励农业品牌建设主体建立和实施农产品分级、生产、加工、保鲜、存储、运输、包装、标志、质量检测等生产标准,实施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打造长沙农业品牌。参与绿色建造标准制定,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标准支撑。加强绿色产品标准建设,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推动绿色消费。加强绿色设计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置等标准研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1.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以及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制定。以长沙绿茶、岳麓韭皇、宁乡花猪、浏阳油茶和花卉苗木、望城小龙虾、望城鲌鱼等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快设施农业、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完善绿色村庄标准体系。推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优化营商坏境。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方标准研制,创建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信息化项目和数据资源管理、机关事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等方面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研制基本公共服务就业、社会救助、体育健身等领域相关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领域标准化水平,建设一批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点,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1.深化长株潭协同发展标准化建设。完善长株潭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长株潭共同开展地方标准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高水平标准化合作平台。探索长株潭三地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程序,在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研制一批共同适用的地方标准,支持长株潭三地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推动标准信息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共建共享,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鼓励数字经济、工程机械等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支持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及技术领导职务,依托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和自贸区长沙片区建设,支持片区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支持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标准体系建设、中非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和植物提取物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研制进口非洲咖啡等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推动非洲国家产品对接国内检验检疫标准。建立国际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自贸区长沙片区管委会、市政府物流口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1.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全面推进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完善地方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探索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增信的过程中运用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亟需的标准,增加高质量标准供给。推进团体标准示范应用,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引领和自律功能。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鼓励优势企业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推动各级标准实施。加强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贯彻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各类标准化服务机构在标准实施工作中的作用。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1.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和相关创新中心的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效能。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承担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鼓励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掌握行业技术标准话语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系统发展,面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培育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产业集聚区。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指导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全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二)落实配套政策。落实已出台的标准化相关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进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标准化重大政策,夯实标准化法制基础。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宣传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营造人人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氛围,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本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转载:
http://www.changsha.gov.cn/zfxxgk/zfwjk/szfbgt/202302/t20230213_10990912.html